从2011年开始,西安分行确定每年9月为“金融知识普及月”,在宝鸡、铜川两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在陕西全省推开。2013年,西安分行按照总行统一部署,结合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针对不同金融消费者群体,开展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此次宣传月活动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多方联动,探索搭建多层次合作机制
西安分行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探索搭建多层次合作机制,为下一步搭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合作平台奠定基础。
第一层次为监管部门合作。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加强陕西省证券期货监管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监管合作备忘录》中的相关要求,人行西安分行与陕西证监局联合发文,共同开展2013年陕西省“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
第二层次为人行处室合作。由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团委共同牵头,结合总行团委关于进一步深化“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的要求,将“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社区”、央行志愿者和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其他业务部门(尤其是普法)宣传教育的需求与重点纳入此次宣传活动,实现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组织央行青年志愿者、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部分金融机构,分别在城区、农村选择人流集中区域,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两次集中现场宣传。
第三层次为媒体合作。与《西安晚报》、《陕西农村报》签订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合作备忘录,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具体包括投诉转办机制、案例共享机制、联合宣传机制以及涉及金融消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此次宣传活动的合作媒体为《西安晚报》和《陕西农村报》,在下发通知时也鼓励金融机构在上述媒体进行相关金融知识宣传。
二、转变思路,着力引导金融机构自主宣传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关键在于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使其将宣传工作融入渗透到日常业务当中,转化为自觉自愿的行动,而不能仅仅依靠人行自身力量去搞运动式宣传。为此,人行西安分行突出金融机构在宣传中的主体地位,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智慧和力量,主动思考宣传方式、依托载体开展宣传,在日常宣传中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在各自重点宣传时段注重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
人行西安分行在宣传中充分发挥对金融机构的指导、配合、协调作用。在“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启动前,人行西安分行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征信、反洗钱、支付结算、国债、外汇等方面的宣传资料,金融机构可结合自身业务类别从中挑选并自行设计制作宣传折页或彩页。
在“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期间,人行西安分行要求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台和咨询点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有电子滚屏的营业网点要滚动播放活动口号,配备电视播放设备的营业网点要播放征信、反洗钱、反假币、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及各行自行制作的提高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和防范风险水平的宣传片。
三、创新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金融知识竞赛活动,激发普通群众学习金融知识的积极性。金融知识竞赛活动作为陕西省2013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的重头戏,由人行西安分行、陕西省证监局主办,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西安晚报》承办,在《西安晚报》、《陕西农村报》刊载金融知识试题,通过有奖答题方式调动广大金融消费者学习金融知识的积极性,奖项设置包括万元大奖。
二是通过报纸、网络、短信等方式,开展立体多维渠道的知识宣传。通过《西安晚报》、《陕西农村报》、《三秦都市报》等报刊,计划在“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期间于每周一刊发一期金融知识专版,刊载内容主要包括基础金融知识、基础金融法规、金融消费者权益以及维权方法、典型案例和行领导在线访谈。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证监局门户网站开设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资者保护专栏,宣传基础金融知识。此外通过中国电信发布金融知识短信,提醒金融消费者广泛参与知识普及活动,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学习金融知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能力。
二是结合金融法制宣传,开展金融知识专题“六进”讲座。结合“金融法制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由人行西安分行业务骨干,分别在学校、军营开展两场金融知识专题讲座。九月中旬由货币金银处业务骨干在军营讲授反假币知识,九月下旬由征信处业务骨干在学校讲授征信知识。
(西安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