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缪曼聪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立足于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金融安全长效机制,探索了一条创建金融安全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新路子。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成效逐渐显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实践证明,在创建金融安全区基础上,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人民银行分支行在金融生态建设中应该而且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回顾多年来的实践,我们主要是“搭建一个平台,突出两个重点,发挥三个作用,形成四个格局”。
一、以金融安全区创建为基础,搭建金融生态建设平台
近年来,我中支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出发点,推进金融生态建设,有效地改善了金融环境。
首先,金融创安为金融生态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前几年,我省一些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谈“险”色变,面临的突出矛盾是社会信用环境差,银、企、政关系十分紧张,“金融三乱”造成的许多遗留问题危害很深,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金融迟早还会出问题。为此,中支党委负责同志带领一班人马深入基层行(社)和企事业单位调查,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认为,作为人民银行省会中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能仅仅满足于保支付,而应该探索建立金融安全长效机制。于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提出了开展以“优化金融秩序、规范金融行为,提高经营效益、降低金融风险,增强信用意识、加大有效投入”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确定创安工作的初级目标为“五无两有”,即:金融机构无支付风险、无重大违规行为、无重大经济案件,社会无“金融三乱”、无新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现象;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和效益有明显提高并实现家家盈利、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投入有明显增加。选择的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人民银行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创建模式。创建活动先是在浏阳市试点,然后相继在长沙、湖南全省推开。
其次,金融生态建设丰富了金融创安的内涵。从本质上看,我们这些年开展的金融创安与金融生态建设是一脉相承的,其共同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和保持金融的安全、高效、有序运行。据我们的理解:金融安全区是营造金融生态环境的初级形态,而建设金融生态环境则是创建金融安全区的理论依据与更高境界。一个好的金融生态,首先就应该是一个真正意义的金融安全区,二者不同之处在于金融生态环境比金融安全区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因此,我们明确提出,以金融创安为基础,坚持与时俱进,在完善金融创安目标时,体现金融生态建设的本质要求,实现二者的成功对接。总体构想是:以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和资金吸引力为目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链;再经过2—3年时间的努力,把湖南大部分地区基本建成金融秩序稳定、社会信用良好、金融业经营稳健、服务经济能力明显增强的金融安全区;在此基础上实现创安成果向金融生态目标转化,构建一个社会征信发达、法制健全、市场约束力强的金融运行环境。
第三,按照金融生态建设要求深化金融创安工作。今年以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修改完善创安目标。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金融生态建设要求对金融安全区创建的长远目标进行规划部署,提升金融创安的高度。二是加大金融创安工作力度。在年初召开的全省人行系统业务工作会议上,明确将创安工作纳入对市(州)中支业务考核的内容,要求各市(州)中支行长亲自抓好1个县(市)的试点;长沙辖内要根据动态管理原则对浏阳市近两年创安工作进行验收并确定是否继续授牌,并同时新推动1—2个县(区)建成金融创安工作达标单位。三是以人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广泛开展金融生态系列宣传,增强全社会金融意识。目前,以金融生态建设为主题的深化金融创安活动正在全省各地广泛开展。
二、以整治信用环境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找准金融生态建设的突破口
金融生态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必须分阶段选准突破口。
在金融生态建设起步阶段,始终牵住整治信用环境这一“牛鼻子”。针对当时辖内金融秩序混乱、尤其是信用缺失的症结,把整治社会信用环境作为重点,突出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从诚信教育入手,组织开展大规模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二是规范企业改制,维护金融债权。积极协调地方党政和司法部门,严厉打击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明确规定债权行(社)特别是主债权行(社)必须参与企业改制的全过程。另一方面说服金融机构主动参与企业改革,在支持改制中落实金融债权。浏阳市近几年共有871家企业先后成功改制,涉及金融债权2.92亿元,无一逃废。三是协调推动地方政府以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为突破口,重塑信用形象。四是大力表彰守信企业,联合制裁失信行为。协调金融学会、银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及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全面开展企业信用评比表彰活动。先后组织评定、公布“红名单”、“黑名单”5批,涉及企业490多家;通报欠息大户3批,涉及企业529家;在账户管理、支付结算及信贷投放等方面对黑名单单位实施联合制裁。
在金融生态建设推进阶段,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重点内容。2004年以来,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金融生态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去年7月,省政府常务会议正式明确:由长沙中支牵头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们抓住机遇,及时调整理念,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金融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积极协助省政府制定了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总体目标是: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在全省基本建成以一个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两个机制(信用教育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和三个体系(信用法规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服务机构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体系基本框架。目前,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省政府正式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长沙中心支行行长等任副组长、34个省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长沙中支征信管理处)。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审定了《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2005年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并在《湖南日报》全文刊发,省长周伯华为此专门发表署名文章以示关注和支持,引起强烈反响。分管副省长带领人行、工商、法院等18个部门负责人专题就信用体系建设赴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考察学习。我省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得到了总行领导和征信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
三、以发挥政府、银行、企业三个层面的作用为着力点,形成金融生态建设的合力
在金融生态建设中,我们注意发挥三个重要层面的积极作用。一是主动为政府出主意、当参谋,发挥政府在金融创安中的主导作用。2002年以来,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了长沙中支关于金融环境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采纳我们的建议,推广长沙经验,在全省全面启动金融创安活动;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金融创安工作动员大会和阶段性总结表彰大会;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方案》和《2003—2005年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规划》等文件;组织对浏阳创安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授予其“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达标单位”称号。二是协调金融机构步伐,发挥其金融生态建设的主力军作用。我们大胆履行省会城市中支职能,将推动金融生态建设工作作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稳定、树立央行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根据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加强了对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检查监督,针对金融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组织召开了全省货币信贷工作会议和商业银行信贷“垒大户”风险剖析会,适时进行“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协调金融机构自觉参与金融生态建设活动,要求其带头诚实守信,规范行为;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实施信贷倾斜,受到金融机构的普遍认同。三是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发挥其在金融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打击力度和实施金融联合制裁的同时,注意查堵、疏导并举。牵头举行银企座谈会,加强银企沟通;组织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会议,推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协助政府多次举办企业厂长、经理金融知识讲座,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参与金融创安和共建金融生态的信心。
四、以“良性互动”、“双活双赢”为目标,初步形成了银行、银企、银政、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湖南金融生态建设逐渐步入新的阶段,初步形成了四个格局。一是金融良性运行的格局。全省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意识明显增强,经营行为逐步规范,内控机制日趋健全。特别是作为欠发达的中部内陆省份,我省大多数商业银行改变了上世纪末在全国同业排名靠后的局面,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有了显著提高。2004年以来,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年均增长15%,不良贷款比2000年末下降22.4个百分点;全省金融机构实现整体盈利,与2000年末相比,减亏增盈69亿多元。二是银企协调发展的格局。随着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银行有效信贷投入的增加,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2002年以来全省经济增速为9%一12%,长沙分别为12.5%、14%和14.8%。特别是作为我省金融创安“试验田”的浏阳,与创安前比,各项贷款年均增长24%、GDP年均增长14.25%、财政收入从1998年的4.33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2.05亿元,实现了经济活、金融活,金融活、经济活的创安目标。三是银政相互信任、相互依存的格局。各级地方政府和银行在金融生态建设中尝到了甜头。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金融工作,增强了金融风险意识,强化了服务职能。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省长多次在各种会议上表示:“要当好金融机构的“110”,随叫随到,有求必应”。作为金融生态建设的最大受益者——金融机构,一改过去“惜贷”、“惧贷”心理,主动出击寻找商机,在支持经济加快发展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些银行行长亲自带队,深入企业调查论证,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受到政府的赞赏和奖励。银政双方在共建金融生态中求得和谐与统一。四是社会公众诚信回归的格局。经过近年来的金融生态建设,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和金融知识水平,特别是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的深入,“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的观念日益形成。在一些创安成效显著的地区,出现了贷款到期由过去银行上门“讨债”转变为借款人主动上银行还本付息的可喜局面。
改善金融生态,确保金融安全,人民银行责无旁贷。实践中我们体会到,要真正将金融生态建设抓实抓好,需要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要找准角色定位。金融生态建设中,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既不能孤军深入、包打天下,也不能徘徊观望,无所作为。要主动出击,从建立金融安全的长效机制入手,做金融生态建设的倡导者、策划者和推动者。二是要发扬务实精神。金融生态建设绝不是一个抽象的理论概念,把它变成现实要解决的矛盾很多,需要做长期艰苦的工作。从深层分析,不仅经济金融生活中一些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新的风险也可能在适当的条件下形成,滋生风险的基因和引发金融风险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因此,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实践,紧紧围绕理顺银、企、政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等方面,集中精力分步骤解决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实践已经告诉我们,建设好的金融生态,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模式不要强求一律,目标可以分阶段逐步提升。三是要抓根本。金融生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最主要的是要抓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个根本。因此,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是金融生态建设的关键。
改善金融生态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总体看,湖南金融生态建设有了一个较好的基础,但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认识不到位,长时间积累的金融风险一时难以化解,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仍任重道远。我们将按照总行的要求,虚心学习兄弟省的经验,以发展促和谐,努力推进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