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金融生态,是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全部体系的总称。
金融生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金融生态主体。主要指各类金融机构;二是金融生态调节机制;三是金融生态环境。指维护金融生态主体正常经济金融活动的全部外部环境和条件的总和。包括经济环境、法规环境、政策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银行企业关系、社会中介机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和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状况等。
一、新疆金融生态基本状况
(一)金融业自身不断深化改革、完善组织体系,在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中得到健康发展
近年来,新疆金融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新疆实际,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健全政策性金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推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建设。目前我区已形成了由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三家监管机构监管、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租赁、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以及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并存,功能互补,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截止2004年末,全疆共有各类银行机构3659家,从业人员44880人。除4大国有商业银行外,还设有2家政策性银行,4家股份制银行;13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公司;4家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金融生态调节机制方面
一是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加大了中小企业开放搞活力度,国有中小企业基本完成改制。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趋于合理,国有资本向石油石化、电力、钢铁等优势行业、优势企业集中的同时,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除此之外,还进行了农村、财税、投资、流通领域等方面的改革,初步构筑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经济体制框架。
二是发挥金融市场的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股票市场交易明显活跃,但融资功能发挥有限,2004年仅募集资金6.4亿元,在全国股市融资中不足1%;保险业市场稳步发展,发展空间比较广阔。全区保险深度为3.1%、保险密度为352.3元、保费收入68.1亿元,同比增长9.6%;票据市场进一步规范票据融资业务,融资规模有所压缩。全年,累计签发商业汇票235.8亿元,累计办理票据贴现202.9亿元、再贴现9.6亿元;债券市场运行平稳,全区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净融入资金529.7亿元;同业拆借业务持续萎缩,其中银行间拆借市场累计成交39.18亿元,同比下降61.2%。
(三)金融生态环境方面
一是经济环境。新疆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积极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新疆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2004年,新疆生产总值达2200亿元,比1978年增长11.5倍,人均生产总值由1995年的241元增加到11199元。三次产业的比例趋于合理,一、二、三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1995年的54.4:26.1:19.5调整为2004年的20.2:45.9:33.9,逐步形成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国民经济体系。
二是信用环境。针对我区经济领域中信用缺失,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05年5月25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下发《关于推进“诚信新疆”建设的意见》,提出了“诚信新疆”建设的总体目标,分阶段、分步骤地全面推进“诚信新疆”建设工作;由人民银行组织开发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在各商业银行间建立了一个信贷共享机制和平台,金融机构月均查询1万余次,商业银行普遍把查询系统作为审贷和防范信贷风险的一道固定程序;新疆税务系统拟定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评;乌鲁木齐海关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对企业进行动态分类管理。
三是社会中介机构。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资信评估机构、信用担保中心这几年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截至目前,我区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已设立5家资信专业评估机构,其中:乌鲁木齐市4家,奎屯市1家。截止2004年末,全疆15个地州市中有11个地州市成立了担保机构,其中信用担保机构31家、住房置业担保机构1家,共对各类企业及个人担保3870户,当年累计担保总额18.18亿元,目前担保资金余额为9.90亿元。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整顿金融市场秩序取得良好成效。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统一协调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区在打击和制止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非法买卖外汇、制贩假人民币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建立健全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企业改革特别是企业在兼并破产过程中涉及金融债权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大对逃废债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参与企业改制联审及破产清算过程,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外汇业务现场检查,认真履行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职责,分步骤、有重点地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2004年,共收集汇总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14.9万笔,涉及交易金额114.5亿美元;针对制贩假人民币犯罪活动向农牧区、边远地区扩散的趋势,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反假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2004年全年,共收缴假人民币1173.95万元。
五是大力推进金融现代化建设改进金融服务。近年来,我区加快了金融通讯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了银行卡全疆范围的联网通用,现代化支付结算体系已初步建立。随着2005年6月份下旬以后大额支付系统的推广应用,届时将大大提高资金周转速度;人民银行进一步规范了票据交换管理,清算系统处于安全高效稳定的运行状态,金融服务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通存通兑、银证转账、信用卡业务、电子银行、网络结算、ATM机、POS销售终端系统等业务都有了较快发展,特别是中间业务在新疆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规模不断扩大,开办面有所拓展,服务领域向纵深挺进,收入占比不断上升。
随着金融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新疆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了支持经济的主渠道,加大信贷营销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加大了对水利、能源、交通、通讯、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的信贷投入。2001至2004年的四年间,新疆银行业累计发放贷款5733.89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自治区经济的发展。
2004年,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德隆、啤酒花事件等因素的影响下,虽然信贷增速下滑较多,据统计截止2004年12月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214.66亿元,比年初增加134.66亿元,增速同比下降10.06个百分点,但贷款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增贷款重点支持了农业生产、农副产品收购及国家、自治区基础产业和重点行业建设,加大了对经济、金融发展相对均较为落后的南疆地区的信贷支持。据统计,2004年南疆五地州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加43.42亿元,同比增长13.01%,高于全疆平均增速6.53个百分点。
二、新疆金融生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核心作用,需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作保障。这对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保证金融平稳运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下,健全的金融运行微观基础和畅通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可以有效引导经济发展的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减少经济发展中的盲目性和重复低水平建设,提高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促进新疆经济持续、高效、健康发展。当前,影响我区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方面。
(一)金融主体资产质量不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较低,影响了银行和企业的正常交易
受当前信用环境不佳和商业银行在营销策略、市场定位、经营理念上存在偏差的影响,我区金融机构普遍存在资产质量不高、抵御风险能力差等问题。我区包括1家城市商业银行和8家营运城市信用社和526家农村信用社在内的地方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总体而言均存在管理水平偏低,风险控制能力差,适应市场变化能力不强的问题。新疆的3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中2家(金新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由于受德隆危机影响,发生严重的支付风险,先后已被停业整顿。
(二)金融生态主体发展所依托的经济环境依然较为落后
经济作为金融生态环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发展程度如何将对金融业产生直接或间接到的影响。一个高度市场化的经济体系,是金融业发展的基础,近几年新疆经济虽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全国或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仍属经济落后地区,市场化程度较低,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业化程度低。新疆工业增长主要靠石油、化工、冶金等中央企业的强劲增势拉动,地方工业缺乏新的增长点,尚处于工业化的初级阶段,据统计,2004年新疆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3.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1个百分点;二是新疆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新疆多数企业都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中又有相当数量的是在改革过程中经济较热时期建立的,大多都存在经济结构雷同、管理水平低、法人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和市场前景等问题,抵御和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三是第三产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第三产业中现代流通服务业发展滞后,出口商品基地和国际贸易中心地位尚未全面确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旅游等发展潜力较大的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有限。
(三)金融生态主体所依据的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未能充分发挥
近年来,人民银行在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努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大有效信贷投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当前人民银行的基层工作实践看,在贯彻货币政策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受新疆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政策传导具有明显的时滞,影响了货币政策效应的有效发挥;受商业银行经营策略和信贷管理机制的制约,信贷传导渠道受阻,货币政策传导不畅。随着商业银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的确立强化和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影响,信贷管理权限普遍上收,使得商业银行信贷功能萎缩较快,使商业银行在整个货币政策传导过程的承上启下的中介功能无法充分发挥,加之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能充分体现区域的差异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影响较大,也影响了央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受企业微观主体状况欠佳的制约,影响了货币政策的落实。企业缺乏其他融资渠道,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而与之配套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等配套建设不健全,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银行信贷资金投入的信心,加剧了银行的惧贷心理,使货币政策执行效率受到影响。
(四)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支撑,信用体系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作为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环境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我区虽然在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由于我国尚未出台《征信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针对保护企业秘密与个人隐私、信息披露、失信惩戒制度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系统之间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行业技术标准不统一,使各体系信息的全面性、信息更新的及时性难以保证;我区信用活动刚刚起步,资信评估机构业务发展较为缓慢,担保机构普遍存在着资本金实力不足、担保倍数低、潜在偿付能力弱的状况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信用体系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五)防范与制约手段的欠缺,金融维权工作依然存在困难
由于对逃废债行为的性质认定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标准,银行对企业逃废债的行为缺乏有力的防范与制约手段。对于企业改制中逃废债的问题,银行与地方政府认识和处理的角度有所不同,存在不按法律法规实施规范破产、利用不公正司法裁定保护地方企业利益、胜诉案件执行较难等问题,对我区维护金融债权造成一定的困难。
三、改善新疆金融生态环境的思路和建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和金融的相互作用力越来越强。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发展,除了稳步推进金融生态主体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改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在推进改革、制定政策时,必须树立金融生态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金融各业发展,统筹城乡金融发展,统筹区域和企业融资结构的发展。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当前应综合考虑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要求,把金融业改革与发展的视野放在强化金融政策导向、加强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健全与完善金融体系、完善金融生态环境构成要素、加强金融开放合作等重大问题上,并以此为切入点和结合点,支持新疆经济发展。
(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银企合作良性循环
政府信用是社会诚信的保障,应充分发挥政府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努力建设“诚信政府”,树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在社会上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金融活动的直接或间接干预,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为金融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
一是大力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建立健全配套的正向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培养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有关金融债权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诚实守信用的企业、个人容易享受完善的金融服务和优惠的信贷政策的正向激励机制;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加以披露,加大查处和制裁力度的惩戒机制,不断增强全社会信用观念。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在制定和完善有关征信的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加强征信业监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征信数据库的建设,制定出统一的信用体系、规范标准和查询体系,提高信用数据的开放共享程度和质量。
三是大力发展资信评级业,通过有序的市场竞争逐步提高评级质量,为金融及其他部门提供真实可靠、及时的信息,有效防范风险,不断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四是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步伐。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网络优势和技术优势,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与工商、税务、司法四方部门的信息共享,增加基础数据质和量,发挥系统的最大效用,为各金融机构的业务开展提供信息平台降低不良资产比率,优化辖区金融生态环境。
五是健全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尽快完善政府主导、金融支持、多渠道筹资、操作方式灵活、业务品种多样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同时积极支持和培育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各类征信机构的发展壮大,通过市场化竞争的方式提供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使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信息中介主体到位,促进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
(二)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实力,不断改善金融资金链的运转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程,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继续加大对三农、交通能源、生态环保、科教医疗等薄弱环节项目的支持力度,夯实经济增长基础,努力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
(三)深化金融改革和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金融生态主体的竞争力
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培育和发展具有生机和活力的金融微观主体,解决货币政策在金融机构这一环节上的传导受阻问题。同时,各商业银行根据不同地区,尤其对欠发达地区应增加信贷授权,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完善基层行的授权授信。
加快培育地方性金融机构和建立完善农村竞争性金融市场,随着全国性商业银行的逐步退出,地方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做补充,一方面培育发展城市商业银行,推动促进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另一方面加快农村竞争性金融市场的发展,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的同时,增强其自主经营和市场适应能力。
(四)加强货币政策传导的外部环境建设,完善基层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执行和传导机制
一是培育和发展地方金融市场。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有针对性的推荐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成为全国银行间市场成员,特别是广大城乡信用社作为货币市场的潜在参与主体,地方金融市场的健全完善对地区金融机构正确理解央行宏观调控意图,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有重要意义。
二是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金融工作的支持。充分认识和重视地方政府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桥梁作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调解货币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矛盾,降低货币政策执行成本同时。通过建立一个政府、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平台,促使金融机构与企业按照“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相互理解、诚实守信”的原则,构建新型的银企关系,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更及时、权威和有效。
三是加强各地区人民银行与银监部门的信息共享程度,加强协调配合,保证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在本地区的有效贯彻执行。通过以上多方面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为基层人民银行有效执行货币政策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法律环境建设,建立良好的法律和执法体系,维护金融债权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统一逃废金融债务的认定标准,明确逃废金融债务的法律责任,制定逃废金融债务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直接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为维护银行债权、打击逃废债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加强同业协作,形成“打逃”合力。各金融机构应统一思想认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银行业协会,对逃废债企业进行联合制裁,并适时运用金融退出机制;加强信息沟通,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加强账户管理等措施,使逃废债企业寸步难行;加强与政府和司法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政府和司法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打击逃废债的良好环境。
金融资源是一种稀缺性的资源,我们不应当对其进行无限度的开发与利用,在发挥金融资源作用的同时,更应当注重这种资源赖以产生的生态环境状况,并且通过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增长,而不是短期的过度利用。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程,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去做,我们应站在全局和宏观的高度,进一步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把营造辖区良好金融生态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