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竹溪县支行
2003年初,人民银行竹溪县支行开展以城镇小额信用贷款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社区创建活动。两年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一、开展信用社区建设,一次大胆有益的尝试
1、初衷:填补信用环境建设工作空白
2001年,湖北省信用环境建设工作拉开了序幕。2002年
4
月,十堰市第一家信用乡镇在竹山县宝丰镇授牌,从此,以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在十堰全辖范围内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改变了农村落后的经济面貌,搭建了“三农”与农村金融“双赢”的平台,一部分农户通过小额信用贷款实现了脱贫致富。
与此同时,城市社区信用创建却处于停滞状态。十堰是一个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突出的中等城市,城区汽车工业发达,居民生活水平较高,而辖内六县市地处鄂西北大巴山区,以传统农业为主,经济十分落后,皆为国家和省级贫困县,下岗职工较多,城镇贫困学生求学难。前几年,城镇居民、工商业主、下岗失业人员、贫困学生等在生活消费、生产经营、自主创业、助学贷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因抵押担保不足、手续烦琐、审批时间长等原因,使社区居民贷款难问题尤为突出,社区成了信用环境建设的一个空白,是金融支持的一个盲点。
从社区入手进行信用环境建设,是一次大胆有益的探索,其目的是:提高城市居民的信用意识,让信用的好处惠及更多的人群。
2、探索:试点积累经验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稳妥开展,竹溪县先选择城关镇人民路社区居委会进行试点。人民路社区机关单位多,居民素质较高,是城关最老的一条街道,商品经济发达,经济较活跃,对其它社区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试点初期,成立了由社区居委会、工商、民政、就业部门和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的信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着力推动试点工作。首先开展了信用社区建设舆论宣传和信用知识普及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重点宣传社区信用创建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宣传城镇小额信用贷款的对象、信用户的评选标准等,使信用社区创建深入千家万户。二是对社区居民进行调查摸底,对有贷款意向的居民户按一户一档建立调查档案,对其进行评级授信,对基本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居民办理《贷款证》,发放贷款。三是金融机构选派一批营销能力强的人员担当客户经理,进行贷款跟踪服务,加强贷后管理,对不守信用,不按时还本付息的客户,降低信用等级,减少授信金额,失信严重的收回《贷款证》,公开曝光。
信用社区建设因地制宜放宽了贷款审批权限,缩短了审批时间,减少了审批程序,一部分居民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得到了保障,一部分居民生活消费得到满足。没有参加信用评审的居民户纷纷要求评审,几个月时间,参加评审的各级别信用户占到人民路社区的
80
%。
通过试点,总结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经验,制定了《城镇居民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和《小额信用贷款发放流程》。一年后,信用社区建设在县城关
14
个社区全面铺开。
3、推广:信用户评审是主要环节
一是根据居民的申请,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和授信。评定信用等级是开展城镇居民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性工作,信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调查需要授信居民的信用状况,主要包括居民的家庭状况,生产规模、产品市场、信用品质、投资需求、年度收支、还款来源等资信情况,建立居民经济档案,依照信用等级标准,综合得分
90
分以上者为特级,授信3万元;80至
89分为一级,授信
2万元;
70至
79分为二级,授信
1.5万元;
60至
69分为三级,授信
1万元;低于
60分不评级,并将结果上墙公示。对授信户执行差别利率政策,特级信用户执行基准利率,一级信用户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
10%,二级信用户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
20%,三级信用户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
30%。
二是根据评定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金额发放《贷款证》。
三是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由指定的金融服务网点,凭“两证一章”(户主身份证、《贷款证》和户主预留印章)直接办理授信限额内的贷款。金融机构对社区居民小额信用贷款的营销实行“一站式”服务。
4、推动:政府主导构建工作机制
城市社区有别于农村,其居住环境复杂,人员流动性强,居民相互沟通少,开展大型活动十分困难。信用社区创建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各级政府,形成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金融机构参与,民政、工商、就业等部门配合,社区居民全力支持的工作机制。
竹溪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动员这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诚信意识;以政府文件下发“信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城镇社区居民信用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等。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信用社区建设有广度,有深度,有内容,切切实实让居民从信用社区建设中得到了实惠。
二、创建信用社区,实现三赢局面
1、“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道德风尚基本形成。通过对信用知识的宣传,弘扬了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使广大居民认识到“诚信是金”,“无信不立”。信用社区创建,使守信者得到好处,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重诺守信的信用文化得以形成,社会信用环境得以改善,信用秩序得以规范。在借贷活动中,贷款户把履约看得比什么都重,一些居民看到信用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有的借钱将银行的陈欠款还了。各贷款户主动到金融部门接洽还本付息事宜,据统计,贷款户当月结息率达到
98%
以上。
2、较好地解决了下岗职工就业贷款难问题。竹溪县是湖北省最偏远的县,离省城和市区最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基础薄弱,是全国和全省扶贫重点县。前几年,国有老企业纷纷关、停、并、转,下岗职工近
6000
人,再就业压力非常大,小额信用贷款帮助下岗职工解决了资金难题。信用社区建设以来,社区下岗职工得到贷款支持
1600万元,帮助了
819户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3、社区居民住房贷款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住房是困扰城镇居民的一大难题,信用社区创建以来,发放住房贷款
1000
余万元,使756户2890人住进了宽敞亮丽的新房,告别了祖孙几代同住一间房的历史。
4、圆了贫困学生大学梦。信用社区创建以来,发放助学贷款21万元,解决了
39
户51名学生的入学难问题。
5、拓展了金融部门贷款营销空间。良好的信用环境,为金融部门找到了新的贷款增长点。两年来,金融部门累计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7400
万元,累计授信8760万元,涉及14个社区居委会及政府办、国土资源局、妇联、广电局等
20多个单位,
900多户个体经营户
4647户家庭。仅信用社区贷款收取利息
911万元,实现盈利
61万元。
6、改善了投资环境,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信用环境的改善,招来了许多外地客商前来投资。
2003
年,在全省73个县市9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排位中,竹溪县固定资产投资居第
1位,
GDP、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利用外资和农民人均纯收入
6项指标进入前
10位,
2004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
10.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7.9亿元,引进境内县外资金
6.2亿元,利用外资
155万美元。
竹溪县信用社区创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居民增收、金融增效、社会稳定的三赢局面。
2005
年4月,十堰市委、市政府召集市直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各县市领导在竹溪县召开信用社区建设现场会,根据竹溪县经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用社区建设工作。
三、创建信用社区,正视矛盾和困难
一是配套政策不完善。税务、工商、城管、劳动保障等部门没有相应的优惠措施支持,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居民消费贷款、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影响了信用社区建设的质量。
二是风险控制难度大。小额信用贷款区域分散,对象众多,成本高,利差小,风险控制难度大。
四、完善协调机制,推动信用社区建设
信用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生事物,为了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有必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探索风险控制方法。建议引入保险机制,由保险部门开发针对社区小额信用贷款保险种类,为社区居民、金融部门保驾护航。
二是政策支持。各金融机构上级部门要制定扶持社区弱势群体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适当下放小额信用贷款权限,支持社区建设和发展。
三是税务、工商、城管、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在各自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落实各项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为信用社区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四是建议人民银行设立低利率专项再贷款资金,用于金融机构支持社区经济发展,提高小额信用贷款的盈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