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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安全知识教育 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

字号 2009-07-07 1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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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继英

 

社会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金融法治意识和诚信观念,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关系到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是影响金融生态的重要因素。在中国金融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社会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金融法治意识和诚信观念淡薄,成为影响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薄弱环节。而金融安全知识教育滞后,使上述问题日益凸显。强化全社会的金融安全知识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金融风险观和金融法治意识,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有助于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促进金融创新和金融业的改革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

加强金融安全知识教育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发展。首先,加强金融安全知识教育是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道德风险的需要。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处置金融风险中,对被关闭或破产金融机构的居民储蓄存款、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给予了优先和全额保护。这种保护对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逆向选择,引发道德风险,不利于储户、投资者树立“自主投资、自担风险”的风险意识。如储户、投资者在储蓄或投资时,不去考虑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而是基于眼前的利益选择经营状况不好、甚至是不合法的金融机构去储蓄、投资,一旦出了问题,就要求政府给予全额赔付,增加了公共成本,对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形成威胁。

其次,加强金融安全知识教育是增强社会公众金融法治意识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金融法治意识淡漠,一些投资者缺乏辨别金融活动是否合法的能力,在受到高息利诱时,参与了表现形式多样的非法金融业务和非法金融活动。如一些不法分子以高息、高回报为诱饵,进行大规模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甚至通过媒体进行公开宣传,投资者由于缺乏金融法治意识,而参与这些活动,最终导致投资受到全部损失或受到重大损失,继而引发局部地区的金融不稳定和社会不稳定。

再次,加强金融安全知识教育是培育全社会诚信观念的重要手段。当前全社会的诚信观念还比较匮乏,对金融机构债权人和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保护力度不够,各种逃废债务、违反合同、不尊重财产所有权、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恶化了金融生态,加大了金融机构降低不良资产率的难度,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趋于严重。为防范信用风险,必须进行全社会的金融安全知识教育,培育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诚信观念、契约观念,尊重财产权利和市场规则,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最后,加强金融安全知识教育可以增加社会公众的金融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金融意识,为拓展金融市场、促进金融创新和金融业改革发展创造有利环境。由于历史、社会和文化的原因,我国的社会公众普遍缺乏金融意识,这与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速度非常不适宜。社会公众对金融知识缺乏了解,对如何有效利用金融工具实现初始收入的保值和增值缺乏规划,一部分人宁肯把大量的现金放在家里或活期账户,也不愿主动去寻找其它投资形式和信用消费方式。金融知识和理财能力的不足无疑是限制个人财富和福利最大化的重要因素之一。金融运用不足说明了加强公共金融教育的迫切性。

金融安全知识教育是一国公共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受体制、历史、文化和发展阶段的影响,不同国度公共教育内容会有所侧重。比如,美国就特别重视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美联储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向公众进行金融教育。在他们看来,加强金融知识教育,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的经济实力和生活水平,有利于帮助公众作出正确金融决策和选择,有利于防范金融欺诈。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金融安全知识教育的目标应当更加有针对性,内容应当更加广泛。

中国金融安全知识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坚持培养全社会金融风险意识、金融法治意识和信用观念的取向,构建和谐良好的金融生态,以此促进金融改革和发展。具体而言,一是树立全社会正确的金融风险意识,使投资者了解各种金融工具,清楚地认识金融服务产品的收益和风险,促使其合理投资;二是树立全社会的金融法治意识,使全社会了解金融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减少各种金融违法行为和金融犯罪;三是提高全社会的信用观念,改善信用环境;四是促使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和创新。

中国金融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应以对公众的风险教育、法治教育和诚信教育为核心内容。就风险教育而言,为处理好保持金融稳定与防范道德风险之间的关系,要让每个投资者知道自己参与金融活动应承担的风险,使其对自身的行为做出选择并自觉承担后果。通过培养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市场约束的力量。这种市场约束的力量与监管机构的监管以及其它宏观经济政策结合起来,才能共同打造出一个既能保持金融稳定,又能防范道德风险的局面。就法治教育而言,就是要在全社会大力普及宣传金融法律知识,在全社会真正树立金融法治观念。使社会公众对金融活动的合法性有正确判断,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培养社会公众的合法投资观念。就诚信教育而言,就是要通过诚信教育培育良好的信用文化和信用环境。中国是一个有着良好信用文化历史的国度,但长期的计划经济和转型经济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现代信用的缺失,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和道德风险的蔓延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体现。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组织我国以信贷征信为主体的征信体系建设,应以此为依托加强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诚信教育。

中国金融安全知识教育的对象除了社会公众外,还包括对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媒体从业人员的教育,使金融知识深入社会各个层面。对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金融安全知识教育是强化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的重要措施,是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杜绝各种金融违法行为、规避操作风险的有效手段;对实业企业进行金融安全知识教育,可以改善金融业的外部环境,减少实业风险向金融业的传递;对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从业人员进行金融安全知识教育是我国公共教育的重要环节,地方政府有无良好和健康的金融意识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信用环境的好坏。对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进行金融安全知识教育,可以坚持舆论的正确引导作用,宣传金融政策和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避免舆论误导造成的金融恐慌。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为维护金融稳定,应大力开展金融安全知识特别是以投资者教育为核心的金融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行为是否合法的判断能力,培养社会公众对参与非法金融活动法律后果的正确认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金融法治意识和诚信观念,同时,为金融业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金融安全知识教育是关系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它不仅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政府、各金融监管机构、社会组织的共同任务。开展金融安全知识教育,通过金融安全知识教育,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金融,认识金融,运用金融,享受金融,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有效分散和防范风险。同时,要通过公共教育,让社会更准确地理解金融政策和金融改革措施,积极参与各种合法金融活动,推动中国金融业的理性繁荣。

 

(本文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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