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士余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对灾区目前金融服务工作方面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明确提出在灾区要紧急布设金融网点,确保受灾群众方便提取存款,妥善安排好灾害发生前已发放贷款的管理,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