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青海省政府紧急召开全省金融系统救灾工作会议,副省长高云龙同志就金融机构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提出八点要求:
一是各金融单位要充分认识玉树地震灾害的严重性,积极行动,主动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中。
二是按照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人行、银监局要做好金融稳定工作,严防挤兑现象发生;证监局要密切关注辖内上市公司和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三是人行、银监局及各家银行要迅速制定遗失存款凭证的处理方案,并报省政府。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使群众放心,不听信、不传播谣言,维护稳定。
四是保险行业要加快理赔工作的开展。
五是各金融单位要加大本系统抢险自救工作,做好对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和心理辅导,稳定人心,维护安定的社会秩序。
六是组织做好本系统救援捐赠工作。
七是各单位要积极向上级汇报灾情,及时反映救灾进程,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上级支持。
八是转达省政府对金融系统的感谢和问候。
会后,人行西宁中支立即传达了高云龙副省长的八条指示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针对遗失存款凭证的问题,西宁中支根据总行2008年印发的《关于地震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支付结算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精神,支付结算处已制定处理方案,下午报总行和省政府。
为了体现、表达人行对灾区人民的爱心,在总行、上海总部和兄弟行已对玉树州中支捐款捐物的基础上,建议总行以人民银行系统名义向青海灾区或青海省政府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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