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地震发生后,人民银行总行及时下拨了抗震救灾资金,人民银行系统及相关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为灾区献爱心的捐款、捐物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纪委、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人民银行总行的有关要求,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制定下发了《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的合理使用,提供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强化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跟踪审计监督,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纪律检查。
结合玉树州地震后的经济金融现状,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会同青海省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全力做好玉树震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就确保灾区各类资金汇划拨付、解决储户存取款相关特殊问题、维护灾区金融稳定、全面核实灾区金融机构自身资产和信贷资产损失、全力做好恢复重建信贷支持、为受灾群众提供便捷的保险理赔服务等方面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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