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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抗震救灾工作动态(一)

字号 2010-04-16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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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4日晨,青海省玉树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接报后,人民银行党委高度重视,周小川行长亲自对抗震救灾工作作出指示,要求立即了解受灾情况、研究应急措施。下午3时,行内相关司局开会,研究落实行领导指示精神、部署系统抗震救灾工作。晚6时,根据马凯秘书长在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抗震救灾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苏宁副行长主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西宁中心支行现场连线,安排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民银行当前已采取的紧急措施

(一)部署应急处置工作。人民银行总行已向西宁中心支行及玉树地区中心支行发出慰问电,对受灾地区干部职工表示慰问,并指示各司局对人民银行各主要业务系统运行情况以及灾区干部职工家属伤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抓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和救援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当地金融机构受损情况,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二)启动应急预案。目前人民银行已启动了国库业务系统、货币金银系统、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应急预案。西宁中心支行已派业务骨干携带2台国库业务系统(TBS)服务器及手工凭证前往玉树支持应急工作,以确保青海省政府下拨的赈灾款项及时拨付到位。

(三)积极开展救援。西宁中心支行已增拨8亿元支农再贷款限额,用于支持玉树州救灾工作。西宁中心支行一名副行长已经带领业务骨干和第一批应急物资(包括食品、计算机、水、帐篷、大衣、发电机、医用盐水等)赶赴玉树,第二批应急物资正在紧急调运。总行决定向西宁中心支行拨付100万元应急资金;人行工会、西安分行均已启动爱心救助机制,共向西宁中心支行拨付20万元救助金;西宁中心支行已紧急拨付玉树中心支行100万元应急救灾资金,同时提取50万元现金用于救灾物资的采购。

(四)确保现金供应。人民银行相关司局已要求分支机构加强发行基金调拨管理,统筹调拨,保证受灾地区合理的现金供应。

(五)做好网络监控。人民银行总行现已加强了对西宁中心支行及其辖区的网络监控,如遇极端情况,总行可随时接管网络,处理突发事件,保证网络基础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工作总体部署。作为社会治安组成员单位,人民银行将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维护灾区金融稳定各项工作。

(二)总行成立玉树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苏宁副行长任组长、李东荣行长助理任副组长,办公厅、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会计财务司、支付结算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人事司、机关党委、人行工会及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抗震救灾工作。

(三)全力保障人民银行干部职工安全及生活所需。西安分行、西宁中心支行要尽快掌握职工及其家属受灾的详细情况,提出物资需求,由办公厅负责协调周边省份人民银行帮助解决,尤其是帐篷、活动板房、药品等,要尽快运抵玉树。

(四)确保人民银行各业务系统安全运行。总行相关司局要指导、协助西宁中心支行做好系统恢复各项准备工作。在发电机、油料到位的前提下,尽快使支付清算、国库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确保赈灾资金的汇划,同时,要研究在当地农行、农信社受损严重、国库代理业务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相关应急手段。

(五)积极维护玉树当地金融稳定。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要主动发挥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协助玉树各金融机构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一方面要确保信息通畅,金融机构的受损情况要及时上报,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地对其恢复业务运行提供帮助。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因金融机构无法正常办理业务而引发挤兑等突发事件。

(六)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抗震救灾期间,总行及受灾地区分支机构要切实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行领导亲自带班,值班实行双人双岗,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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