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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工商银行宜春市分行推动助农取款点的经验介绍

字号 2013-02-04 16: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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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是国家为解决农村偏远地区农民取款难问题而推出的惠民措施,工商银行宜春市分行积极参与,在响应人行工作要求的同时,更是依托此特殊措施,服务农村持工行卡客户,为该行积极渗透农村市场,发展工行客户,持续拓展蓝海、深海市场提供更广泛的支持。该行主要作法是:

一、建标准助农取款服务点与依托服务点拓展市场

2012年2月14日,工商银行宜春市分行在省、市分行领导的高度重视、督导下,在个金部、运管部具体指导、参与,在平安支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精心准备,在袁州区金瑞镇中国电信营运商标准店建成全省第一个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按合作协议安装了电话式个人POS一台,现场测试交易完全正常。具体成果:受理了三笔助农取款业务、一笔消费业务、签订了四张商友卡协议书、设立了专门的贵金属宣传下乡长期展示柜(摆放仿真品、宣传折页、宣传画、联系方式),贴、立个人POS特约商户宣传牌等。

二、以助农取款服务点体现工行进驻农村的服务精神

    选点是关键,选对人是核心。选择谁来做该行的助农取款服务点问题的解决,是可能的后续营销的基础,必须足够重视(不能简单的就是村支书、村长家,超市、营业时间长的商家)。

    选对人:简单的说,就是要选具有以下四方面特点:

    (1)关系人:战友、同学、亲戚、小同乡等;

    (2)文明人:与人为善,为民服务意识强;

    (3)明白人:不计较蝇头小利,热心肠、有公益心;

    (4)经济、社交能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本人有一定经济实力。 聘助农取款服务点负责人为我行义务宣传员、监督员,使其更乐意我们为提供前期、当期、后期营销的实际支持。

选好点:外包的电信、移动、联通标准经营店是首选,其次有:烟草、电力、电脑销售、超市、供销社等门店。另:助农取款点最好在信用社、邮储银行网点附近。或选择其自营业务不太繁忙、能做持续营销的商家。

   (1)位置好:在乡镇闹市中心区域,店铺外观醒目;

   (2)环境好:服务点内外有一定空间,方便该行择机做驻点营销,能够展开营销阵式;

   (3)可设贵金属宣传专柜(摆放贵金属仿真品、宣传画、联系方式);

   (4)户外能醒目悬挂助农取款服务点牌、张贴特约商户标识等;服务点拥有便利、优良的交通环境等;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店员(具有不间断服务能力);

   (6)有电脑(利于客户走网银模式)。

三、把好助农取款服务点准入关,制定风险约束之准入、退出管理机制。

1.服务点必须设立在乡镇及以下地区,每个行政村不得超过三个服务点。对于规模较小的行政村可考虑与相邻的行政村合并设立服务点。

2.服务点应是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商户,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法律意识,信誉良好,具备必要的业务素质;因该行有省行与省供销社签定的合作协议便利因素:故优先考虑供销社在乡镇机构经营规范、运营稳定的商户。

3.服务点经营者必须在当地信誉良好,无不良恶习,有意愿为农户服务等;

4.在选择服务点时,应对商户经营场所和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拍照留存,同时要广泛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签订“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服务协议后,方能开办“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

5.服务点应在店铺外醒目位置悬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标识牌,店铺内悬挂“公示牌”,明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操作流程、服务公约、安全用卡须知、假币识别图、举报投诉电话等注意事项。

6.商户申请“助农取款服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商户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资格的其他材料;

3)税务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户口簿、村委会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经营证明等替代材料等。

7.服务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如警告无效,再次发生,则取消服务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资格,收回设备:

1)未按要求登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台账”的;

2)未按要求对持卡人进行身份确认即办理业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多次被客户投诉,无理拒绝客户提现,刁难客户。

8.服务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工行各县(市)支行将终止其“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资格,由工行客户经理负责收回设备和标识牌:

1)有欺诈、虚假交易、洗钱等违法行为;(2)利用固话支付设备牟取不正当利益;

3)在办理提现业务中,故意使用假币的;

4)未按相关要求对取款人进行身份确认办理提现业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出现其他不利于中国工商银行利益情况的。

对于出现上述 1、2、3情形的,应及时向当地监管机构报告;构成犯罪的,还应向司法机关报告。

9.要求各县(市)支行将对服务点建立信息档案,主要包括服务点入网申请资料、服务点信息变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记录、服务点培训情况、“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台账”、助农取款交易凭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回访记录表”等资料,相关资料在服务点存续期内永久保存。

10.若与服务点解约,从协议终止日起,相关资料至少应保存两年。

四、建交易管理风险机制,保障助农取款点稳健运行

1.客户办理助农取款业务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若由他人代办业务,则代理人需持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服务点应对客户身份进行确认,杜绝冒用他人银行卡取款情况的发生。

    2.服务点办理助农取款业务时,必须逐笔登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台账”,准确记录取款日期、取款人身份信息、取款金额等内容,取款人或代理人需签字(指纹)确认。

五、完善客户经理职责,保障助农取款点正常运转

1.支行或网点安排专人担任“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客户经理(原“电话POS”业务客户经理可以兼任);

2.支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客户经理管理及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客户经理所发展的服务点的经营状况、交易情况,客户经理的现场回访情况等;

3.客户经理负责固话支付设备的安装,对服务点进行固话支付设备使用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培训,并对其进行假币识别宣传。

4.客户经理应对服务点进行现场回访,一个季度至少回访一次,登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回访记录表”,同时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台账”收回,一并上交县(市)支行归档管理。回访内容包括:

1)支付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出现故障或损坏等;

2)支付设备使用情况是否正常,是否有争议交易;

3)服务点经营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流动资金短缺;

4)服务点是否按要求挂放标识牌和公示牌;

5)是否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六、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做好商户管理

1.在确定服务点之前,各县(市)支行及网点加强对目标客户的风险审查,确保客户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并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征信机构、村委会、附近群众进行商户资信状况调查。

2.交易监控和休眠商户管理

1)加强对服务点的交易监控,密切关注固话支付系统监控报表中预警的高频次交易账户,对可疑服务点及时进行实地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机构报告调查结果。对于存在交易风险的服务点,县(市)支行应及时在固话支付系统内办理撤销手续并收回相关设备。

2)加强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休眠商户的管理。休眠商户是指签约后,连续3个月内没有发生交易的服务点。休眠商户的存在会给银行增加不必要的管理成本,各行应对休眠商户进行监控和关注,防止潜在的风险。

3.各县市支行要保存服务点完整的申请资料,保存“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回访记录表”,并对记录信息进行核实,切实落实客户经理的定期回访制度,对客户经理回访质量进行考核。

4 .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风险案件,并给客户或银行带来较大损失的,将根据《工行员工手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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