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中支将以市民卡应用全面实现向单一金融标准并轨为契机,在辖区探索开展电子现金应用年活动。各发卡、收单等机构通过市场化措施促进电子现金发行、充值及使用全流程优化,注重完善电子现金受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电子现金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用卡氛围。
一、重视发卡环节,提升电子现金发行的管理水平
一是推荐发卡机构优先发行符合标准规范的电子现金,以满足在轨道交通、城乡公交等领域的应用需求。二是鼓励发卡机构发行各种实名制单电子现金卡(包括异形卡),并加大以手机等移动终端为载体的电子现金应用。三是要求发卡机构柜员和客户经理在办理发卡业务时,首先向客户推荐带电子现金的金融IC卡,并随卡配发简单易懂的《电子现金使用指南》。
二、增强服务理念,提高电子现金服务水平
一是引导产业各方将行业拓展纳入宁波市金融IC卡多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项目共享,联网通用。二是鼓励收单机构大力拓展小额快速支付领域的电子现金应用项目,重点拓展公交、出租、地铁、公共自行车、菜场、便利店、快餐店等笔均交易额在数十元以下的领域。三是鼓励银行业机构形成长远服务理念,部分发卡银行已建立电子现金积分制,通过5倍于普通信用卡积分的累积,增加用户粘性。四是鼓励银行业机构让利于民,目前宁波市各商业银行已协商实施电子现金应用0至8折手续费的优惠政策,如对出租车等特殊行业实行0手续费、对菜场等便民行业实行5折手续费等。五是鼓励发卡机构的所有网点设置金融IC卡服务专窗(区),专门处理本机构发行电子现金的业务咨询、风险故障处理、电子现金差错帐与电子现金销户提款等服务。
三、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完善受理环境建设
一是要求收单机构投放的银行卡受理设备具有电子现金交易功能,已投放的不支持电子现金交易的受理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升级改造。二是要求自2014年6月1日起,收单机构(商业银行)柜面支持本行、跨行电子现金圈存业务,ATM等自助设备支持电子现金接触式及非接触式跨行圈存、查询业务。具有小额、便利、快捷需求且无需签名的重要行业、重点商圈的特约商户投放的受理设备,支持电子现金非接触式消费。三是采取包干制发展电子现金的示范、体验商户(圈)建设,收单机构按大/中/小三类规模确定示范商户(圈)的发展数量,对收银员集中培训、与商户负责人持续沟通,强化其风险意识。同时,通过为商户负责人办理一张电子现金卡,激励商户负责人对收银员进行培训和引导,增加收单机构每月现场回访商户的频次等方式,提升示范商圈的示范效能。四是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培训教材,在商户柜台内张贴电子现金统一的受理标识和醒目简洁的电子现金操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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