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就“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2021年资金存放银行选择项目(重启)”(项目编号:JCZX-NBCG2021002)请不特定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竞争。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17〕176号)、《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资金存放实施细则(试行)》(银采发〔2017〕22号)。
一、采购需求、采购预算
1、本次采购标的为下列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基本账户。
2、采购预算:0万元
二、竞争性选择文件发放
本项目竞争性选择文件免费发放。请于2021年11月10日17:00前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10室领取,并同时提交报名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7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11会议室。
注:如报名截止时间内银行数量不足3家,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延长7个工作日,直至报名银行数量达到相关制度要求。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会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电话通知响应人新的竞争性选择时间及地点。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响应文件应于开启时间前递交至竞争性选择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二)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超
电 话:6619599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10
邮政编码:100033
七、供应商参加竞争性选择须知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各供应商只能授权一名工作人员参与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2021年资金存放银行选择项目(重启)的竞争性选择活动。
2、参与竞争性选择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3、供应商不得授权从疫情严重的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家进京(返京)人员参与项目竞争性选择活动。
4、供应商不得授权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咳嗽、感冒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参与项目竞争性选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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