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个人简历
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因在新制度经济学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于2009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威廉姆森现就职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奥利弗·威廉姆森自1988年以来,一直担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爱德华·F·凯泽”名誉企业管理学教授、经济学教授和法学教授。此外,威廉姆森曾任美国政治学与社会学院院士(1997年);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1994年);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1983年);计量经济学学会会员(1977年)。
奥利弗·威廉姆森于1955年获麻省理工大学理学学士学位,1960年获斯坦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63年获卡内基—德梅隆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被誉为重新发现“高斯定理(又译科斯定理)”的人。有关评论认为,至少是由于他的宣传功劳,才使高斯的交易费用学说成为现代经济学中异军突起的一派,逐步发展成当代经济学的一个新的分支。“新制度经济学”就是威廉姆森对这一新分支的命名。
奥利弗·威廉姆森的代表著作有:《自由裁量行为的经济学》(1964),《公司控制与企业行为》(1970),《市场与等级制》(1975),《资本主义经济制度》(1985),《治理机制》(1996)等。
威廉姆森于1932年出生于美国威斯康星州的苏比利尔镇,为美国公民。
资料来源:http://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economics/laureates/200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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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新制度经济学
所谓新制度经济学,正如科斯所说,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初具规模,已形成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经济史学等几个支流。
制度,指人际交往中的规则及社会组织的结构和机制。制度经济学是把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它研究制度对于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
制度经济学派已从原来的非主流学派发展为现在的“显学”,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制度学派可以分为旧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二者的区别仅在于20世纪20年代和60年代的区别,对主流经济学所忽视的“制度”的重视,是二者的共同点。
制度经济学起源于19世纪末的德国历史学派,强调经济发展中的历史性和过程性,强调从整体的角度来分析经济现象。这与从劳动、土地和资本等要素角度对经济活动进行静态分析的主流经济学派有本质的不同。
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始于科斯的《企业的性质》,科斯的贡献在于将交易成本这一概念引入了经济学的分析中并指出企业和市场在经济交往中的不同作用。威廉姆森、德姆塞茨等人对于这个新兴学科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近30年,新制度经济学是蓬勃发展的经济学的一个分支。
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济学最为令人瞩目的发展之一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新制度经济学与传统的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一起,共同构成了当代经济学的完整体系。新制度经济学从新的视角来解释制度,对越来越多的引导经济事务的具体制度安排进行分析,并且为改变这些安排以增强经济效率提供理论基础。
新制度经济学派是在20世纪70年代凯恩斯经济学对经济现象丧失解释力之后兴起的。
新制度经济学产生的标志:1937年科斯的论文—《企业的性质》发表。
资料来源: 经济参考报 ( 2009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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