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巩固并扩大与双边和多边金融机构的交往与合作,积极宣传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成果,阐明政府对诸多重大国际经济、金融问题的原则和立场,为提高中国在国际经济和金融领域的地位做出积极贡献。
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政策协调和多边国际机构活动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派遣高级代表参加了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20国集团、东盟10国加中、日、韩(10+3)合作机制、世界经济论坛、亚太经合组织和东洋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等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论坛举办的一系列重要会议,代表中国政府在这些会议上就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国际金融框架改革、金融领域内的国际标准和守则的实施以及如何有效地加强区域经济、金融合作等问题阐述了中国的立场和观点,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和赞赏,促进了中国与国际社会在经济金融领域内的了解与合作,进一步确立了中国作为国际上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2001年2月5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无人反对的情况下投票通过决议,决定特别增加中国在该组织的份额,从而使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份额位次由原来的第11位上升到第8位。中国特别增资的成功和份额位次的前移,标志着中国国际经济地位的进一步提高。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克勒先生、副总裁安尼亚特先生以及其他高级官员的来访,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举办“中国银行业改革与开放”高级研讨会以及为中国提供多项技术援助项目都表明中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关系得到巩固和加强。
根据2000年5月通过的《清迈倡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与泰国银行行长德瓦库拉于2001年12月6日在北京签署“中泰双边互换协议”。该协议是中国在《清迈倡议》下签署的第一份双边互换协议,具体体现了中国重视并积极参与本地区的经济、金融合作的态度。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和韩国银行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谈判也取得积极进展。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加强与区域开发机构的合作。经过不懈努力,中国公司在非洲开发银行的中标项目金额全年估计达到4000万美元,中标加勒比开发银行的项目金额达到2400万美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参与加勒比开发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的增资磋商谈判。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向加发基金捐资400万美元,并同时捐资100万美元用于建立中国与加勒比开发银行之间的双边技术合作基金。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在2001年批准中国与非洲开发银行集团技术合作协定项下的3个技术援助项目,并4次利用世界银行、1次利用亚洲开发银行提供的对华技术援助项目,为中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加强与外国中央银行和地区货币当局的合作与交流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的合作。年内,中国人民银行分别邀请美国、俄罗斯、蒙古、英国、柬埔寨、日本、越南、波兰和新加坡等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当局的高级代表团来访,双方就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服务以及中国加入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等交换意见,并应代表团要求介绍了中国在经济、金融改革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同时也宣传了中国为加强区域金融稳定所做出的积极贡献。中国人民银行尤其重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2001年分别与俄罗斯、蒙古、尼泊尔、老挝、越南等国中央银行就签署边境贸易结算与合作协议进行磋商,并通过双边渠道和东盟“10+3”机制5次为俄罗斯、柬埔寨、朝鲜和本地区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官员提供80多人次的培训。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继续巩固并扩大同香港和澳门地区金融当局的交往与合作,分别与香港和澳门金融管理局建立定期会晤制度,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中高层银行监管人员到对方接受培训。
本着“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多次有针对性地组织高级代表团出访,增进与国外同行的双边合作,学习并借鉴他们在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操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其中,戴相龙行长率团访问欧洲中央银行、德意志联邦银行和乌克兰国家银行; 阎海旺副行长率团访问日本银行和韩国银行; 史纪良副行长率团出席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银行分委会第二次会议并访问俄罗斯中央银行。这些重要出访活动不仅加强了中国人民银行与这些国家金融当局的交流与对话,而且有利于推动中国与这些国家双边关系的全面发展。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共组织国际培训项目88个,培训干部1841名,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监管、金融法规、内部审计、货币政策、金融市场、人力资源以及支付清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