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行对《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fszqyj@pbc.gov.cn。请在邮件标题注明“行政复议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邮编:100033)。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516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修订说明.pdf
中国人民银行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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