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铁岭市中心支行为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依托城乡一体化的特点,以铁煤集团支付结算工作为重点,引导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与铁煤集团密切合作
,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为企业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到2012年11月末, 铁煤集团的现金结算由2005年的32.5%降到0.01%。
一、具体做法:
(一)人行搭建支付结算平台
为摸清铁煤集团的支付结算需求,人行铁岭市中心支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摸清了铁煤集团
2005年至2010年现金结算的实际情况,六年间现金结算占比分别为32.5%、28.4%、29.2%、15%、15.4%、16%,为此,将调研的相关情况向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科进行了汇报,与中心支行一同先后2次深入集团公司财务部、煤炭销售公司,通过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支付结算现状.利用春秋两季煤炭订货会之机,到现场煤炭用户进行沟通交流,宣传适合集团公司的支付结算方式,依托转账电话、网上银行和转账POS机大力推动以银行卡为主的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根据集团公司、煤炭商户的支付结算需求,铁岭市中心支行起草制定了《金融机构支持铁煤集团煤炭支付结算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出台后,极大地推动了金融机构助推铁煤集团步入支付结算有序发展的轨道。
(二)银行唱响非现金支付大戏
截至
2011年末,铁煤集团下属核算单位36个,另有部分原集体企业改制的企业十几个。主要在4家国有商业银行开立了150余个各类结算账户,占铁岭市调兵山地区目前结算账户总数的5.6%。
集团公司财务部制定严格的支付结算制度,并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结算制度明确规定:集团公司及其直属(或控股)核算单位在银行开户实行内部核准制,即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核准同意后再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集团公司建立了企业内部银行,集团内部产品和服务交易主要通过内部银行进行记账结算;对外销售部门取消现金结算,路销煤各大电厂、化工、钢铁行业用户实行企业网银、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销售淡季可收取商业汇票和信用证结算,地销煤(落地煤)汽运商户实行
POS机划卡结算,实现的销售收入全额上缴集团财务部;对外采购部门除必要的差旅费支出使用另行现金外,支出由集团财务部根据预算拨付,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对外支付时通过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结算。
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开展铁煤集团支付结算服务。截至
2012年11月末,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累计为煤炭购买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借记卡6,980张,贷记卡4,900张。为铁煤集团煤炭销售公司及8大矿分公司分别安装POS机9台,满足了煤炭商户分别使用各行POS机的需求,既减少了商户跨行刷卡的手续费,也避免各行之间无序竞争。为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免费办理了网上银行业务,为调兵山市内煤炭特约商户安装转账电话180台,为集团公司职工办理借记卡6.2万张,实现公司职工发放工资、奖金直接到卡。
工、中、建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开展铁煤集团支付结算特色服务。商户在三家银行
POS机上刷信用卡免手续费;工行和建行为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办理了银企直联业务,架起了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之间内部往来的高速公路;中行授权集团公司开商业汇票无抵押免手续费;建设银行在集团公司办公大楼安装了1台ATM自动存取款机,满足了集团公司职工不出办公楼就能办理存取款和办理转账业务。
二、取得的成效
至
2012年11月末,铁煤结算付款和收款几乎完全实现了非现金结算。集团公司购买材料、设备、工程等支出中网银支付占80.57%,电汇占10.15%,银行汇票占0.96%,支票占0.93%,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占6.84%,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占0.55%;职工工资、奖金完全采用银行卡支付;各种税费、社会保险支出及其他支出采用银行转账支付。煤炭销售及工程、服务收入中电汇收款占35.27%,网银收款占28.25%,银行卡收款占16.29%,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款占10.69%,信用收款(商业汇票)占10.60%。
铁煤集团通过实现非现金结算方式,降低了成本,节省了人力、物力,缩短了在途时间,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了企业形象,维护了企业信誉。可以说,铁煤集团真正驶入了非现金结算的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