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就是要聚焦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征信管理局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行党委部署,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征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在征信制度建设中努力克服“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问题,使征信制度的制定切合实际、讲求实效、便于执行,真正发挥征信制度在维护信息主体权益、促进征信市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合理规划,增强征信制度建设的前瞻性
征信制度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征信标准构成,涵盖市场准入、征信业务规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征信信息安全、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征信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提高党员干部对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深刻内涵的理解把握,不断加深党员干部对减少制度建设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是在征信制度建设中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的认识,带领干部职工在充分借鉴欧美日等征信发达国家以及韩国、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国家的征信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机构、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意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征信制度建设现状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发现问题,找出对策,合理规划,编制完成了《征信制度建设五年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征信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工作任务,增强征信制度建设的前瞻性。
二、开门建制度,增强征信制度建设的科学性
征信制度既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市场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如市场不规范、侵害信息主体权益等,又要考虑征信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在完善《征信业管理条例》配套制度及实施细则的过程中,征信管理局党支部秉持“开门建制度”的原则,着力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主动与市场主体沟通,倾听群众的声音,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让制度贴近市场、体现市场,让制度来自民意、代表民意。在起草《个人征信业务管理规定》期间,征信管理局党支部组成工作组先后赴成都、重庆、武汉、郑州等地深入调研,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调查、发函等方式,广泛听取政府部门、征信机构、金融机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消费者的意见,对各方意见进行深入研究,从征信业务规则、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征信信息安全等方面,提高征信制度的针对性。在《征信机构管理办法(草案)》完成后,征信局党支部通过研讨会、个别交流、发函、公开上网等方式征求意见,收到意见数百条,经逐条梳理后,大部分意见予以采纳,对未能采纳的意见主动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及时将草案的调查研究、起草过程、征求意见等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开,确保征信制度建设过程公开透明。
三、健全程序,加强征信制度廉政风险防控
征信制度建设工作必须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开展。按照总行关于廉政风险防范的工作部署,征信管理局党支部全面梳理征信制度制定流程,分析可能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制度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发布和备案等活动,提高征信制度的质量,有效防止廉政风险产生。一是严格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通力协作又相互监督;二是严格集体决策制,重大事项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防止个人意志随意影响制度制定;三是引入媒体与公众监督,通过互联网向社会提供意见管道,及时关注相关的报道和评论,充分考虑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和普通民众发出的声音;四是加强思想道德和廉政教育,提高征信制度建设者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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