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在保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力度的同时,加大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支付机构等机构的监管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地分支机构全年共对1,262家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支付机构开展了反洗钱专项现场检查,依法对162家违规机构和147名违规的金融从业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采取多种监管措施,监督、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逐步落实法人监管和风险为本原则,其中考核评级11,501家,质询523家,监管谈话976家,监管走访2,734家,风险评估5,163家,现场检查跟踪回访、巡查、风险提示等其他措施69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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