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为适应商业银行数据集中和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了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布局结构,将城市处理中心(CCPC)由原来的337个调整为32个,并在重庆、湖北全辖取得成功,为完成大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积累了经验。同时大额支付系统还实现了与多个外系统的成功接入。2004年10月18日,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汇票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汇票的签发、兑付和资金清算等业务,为畅通中小金融机构汇路创造了重要条件。11月8日,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成功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实现了债券交易的券款对付(DVP)清算,同时实现了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业务的DVP清算。11月8日,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成功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实现了银联卡跨行业务的即时转账清算。2004年2月25日和11月3日,香港、澳门人民币清算行先后成功接入大额支付系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规定办理港澳地区与内地间个人人民币汇款、存款和兑换业务。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已成为跨市场跨境交易的功能比较齐全的金融业核心基础设施,为形成我国现代化支付体系基本架构奠定了基础。目前,大额支付系统日均处理支付业务30万笔,金额3 400亿元,每笔业务不到1分钟即可到账。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组织完成了支付系统行名行号管理系统的建设,并在全国推广运行,建立了支付系统运行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启动了小额支付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
票据和结算凭证整合圆满完成 为适应支付结算业务不断创新的形式,特别是适应财政集中支付改革和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将原有的31种票据和结算凭证调整为15种,并对其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和修改。
大力推动银行卡业务发展,支持和鼓励“中国银联”卡国际化 中国人民银行继续致力于推动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改善受理环境,调动各市场主体积极性。在扩大银行卡联网通用覆盖范围的同时,支持和鼓励“中国银联”卡国际化,支持中国银联开拓韩国、泰国、新加坡等国外受理市场业务。明确边境地区受理和使用人民币银行卡的有关问题,规范了我国边境地区受理银行卡业务,有效防范了银行卡跨境支付风险。
截至年底,全国发卡机构达到152家,发卡量达7.62亿张左右。全国特约商户达到33.8万家,ATM机和POS机分别有6.8万台和49.8万台。全年银行卡ATM和POS交易达57.49亿笔,总额26.45万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8.9%和47.03%;其中人民币卡交易57.1亿笔,交易金额26.38万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28.2%和46.7%;外币卡交易0.39亿笔,交易金额83.8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57倍和4.2倍。全年完成银行卡跨行交易18.3亿笔,交易金额6858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52.7%和80.2%。同城和异地跨行交易平均成功率由2002年初的60.9%提高到2004年底的87.02%。
促进支付结算业务约定代理制度的形成 鉴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了跨系统银行汇票兑付的代理关系,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停止了代理商业银行跨系统银行汇票兑付业务,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截至年末,共有607家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联社开办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还批准了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自2004年8月1日起开始办理城市商业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的资金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制度的形成,畅通了中小金融机构汇路,进一步完善了支付清算体系。
进一步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与军队、武警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共同发布了《军队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武警部队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同时,就港澳居民在内地开立和使用账户的相关问题制定了具体措施,以配合香港和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对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布局结构进行了重要调整,将原来的地市分布式调整为省级集中式。研究修订了《账户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对应用软件进行了业务测试,并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标志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全国银行机构代码的编制工作,配合账户系统的全面推广。
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建设取得进展 在确保会计核算安全、准确和及时的前提下,配合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布局的调整,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了会计核算系统的集中模式。完成了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的升级改造,并成功地在重庆和湖北进行了试点。
专栏
债券交易和公开市场业务实现“券款对付”清算
2004年11月8日,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债券系统”)成功接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实现了债券交易的券款对付(DVP)清算。
券款对付(DVP),是指债券与资金同步进行交收并互为交收条件的清算方式,一直被视为证券结算系统应该实现的最重要功能之一,也是当今国际证券结算组织推荐的模式。在债券交易的DVP清算模式下,中央结算公司可以根据投资人的债券交易指令,直接向支付系统发出资金划收即时转账报文,支付系统据此完成资金清算,债券系统同步完成债券交割,从而实现每笔债券和资金同步交收的券款对付清算。
债券系统由公开市场业务系统、债券发行系统和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三部分组成,是我国债券市场运作的核心基础设施。债券系统接入支付系统并实现债券交易DVP清算,是我国债券市场运行模式的一次重大完善,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市场提供了一个更理想的债券业务运作平台,有利于债券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性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增强了中央结算公司作为全国债券中央托管结算机构的核心业务能力;同时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DVP清算的实现,为推出自动质押融资等新的业务提供了条件,对于支持货币政策实施、维护金融稳定和提高全社会金融服务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