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突出金融调控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适时调节调控力度,主要通过市场化手段加强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调控机制,在促进经济健康较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经济金融运行总体平稳。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完善间接调控机制,促进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加快推进金融企业改革,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总体部署,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突出金融调控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针对2003年以来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适时调节调控力度,主要通过市场化手段加强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同时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调控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一、2004年货币政策措施
1. 完善公开市场业务体系,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200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建立健全流动性管理体系,完善公开市场业务决策制度、交易制度和一级交易商管理制度,推进公开市场操作频率、操作品种和技术支持系统等方面的创新。根据金融宏观调控的总体需要,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外汇占款持续快速增长和投资、信贷增速变化情况,灵活把握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和节奏,适时适度调控银行体系流动性,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保持了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适度、结构合理、变化平缓以及货币市场利率的基本稳定。第一季度,采取适度从紧的操作取向,基本上实现了本、外币操作的全额对冲;后三个季度,针对各项宏观调控措施逐步落实并已见成效的情况,同时为了防止投资反弹,并支持商业银行正常的支付清算和合理的贷款资金需求,采取了中性的操作取向。
2. 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
针对外汇占款刚性增长和一季度信贷扩张较快的形势,继2003年9月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之后,从2004年4月25日起再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一次性锁定流动性1 100亿元,适度降低货币乘数,控制银行体系的货币信贷扩张能力。同时,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对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实行相对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要求,建立起正向激励和约束机制。为加强对外汇存款准备金的管理,于11月10日公布,从2005年1月起,境内中外资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3%。
3. 发挥利率杠杆作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为控制基础货币投放,从3月25日起,将用于流动性支持的再贷款利率上浮0.63个百分点,再贴现利率上浮0.27个百分点。为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10月29日,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贷款利率提高了0.27个百分点,长期存贷款利率调整幅度大于短期。价格杠杆的灵活运用,对控制物价、投资和引导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4年,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稳步推进,经历了三个重要步骤:
一是从2004年1月1日起,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由基准利率的1.3倍扩大到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2倍。改进贷款利率确定方式和结息方式。
二是从3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贴现)利率加点幅度。
三是从10月29日起,放开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倍,建立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
4. 加强窗口指导,引导优化贷款结构
针对部分行业、地区投资过热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提示,及时向金融机构传达宏观调控意图,提请商业银行既要重视和防止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也要防止“急刹车”和“一刀切”,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把握贷款进度和投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和助学等方面的贷款支持。
5. 支持金融企业财务重组,金融企业改革取得新进展
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严格按规定审批、发行了农信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对8个试点省(市)583个县(市)的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并于8月把试点范围扩大到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有利于改善农村信用社资金和资产状况,进一步增强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功能。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制改革涉及的不良资产处置方案,按照市场化处置程序顺利完成了有关可疑类贷款处置和其他财务重组专项资金支持的有关工作, 使改革试点银行资产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资本充足水平进一步提高,从而有力推进了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进程。
6. 加强本外币政策协调
在加大外汇对冲力度的基础上,于11月18日上调了境内商业银行美元小额外币存款利率, 一年期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3125个百分点,缩小了本外币利差。同时积极探索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2004年货币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合, 加强总量控制,坚持有保有压,注意结构优化,维护金融稳定,在促进经济健康较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上看,2004年经济金融运行平稳。
货币供应量增速回落到合理区间 2004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25.3万亿元,同比增长14.6%,增速比上年末回落5个百分点。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9.6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增速比上年末回落5.1个百分点。流通中现金M0余额2.2万亿元,同比增长8.7%。全年累计现金净投放1 722亿元,比上年少投放746亿元。2004年以来,货币供应量增速呈逐步减缓趋势,总体上符合宏观调控的意图。一季度M2增长18.9%,增速过快。随着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和落实,M2增速二季度回落到17.6%,三季度进一步回落到14.3%。8月至12月M2增速连续5个月处于13%-15%这一比较合理的区间,高于GDP增长与CPI涨幅之和,与经济增长基本相适应。
金融机构存款稳定增长 2004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4.1万亿元,同比增长16%。全年人民币各项存款增加3.33万亿元,同比少增3871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2万亿元,同比增长15.4%,全年储蓄存款增加1.59万亿元,同比少增702亿元。2004年末,企业存款余额8.5万亿元,同比增长16.8%,比同期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速高2.2个百分点。
金融机构贷款增长适度 2004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8.9万亿元,同比增长14.4%,比上年末回落7.1个百分点。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17.7万亿元,同比增长14.5%,比上年末回落6.6个百分点。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26万亿元,比贷款投放过多的2003年少增4827亿元,比2002年多增4 173亿元。
银行体系流动性适度 2004年末,基础货币余额5.9万亿元,同比增长12.6%,增速比上年末回落4.2个百分点,全年增加6 606亿元。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由年初的4.68%下降到4月份的3.45%,并连续8个月保持在3.08%-4%左右,12月份为满足节日增加的流动性需求,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上升到5.25%。总体看,金融机构保持了合理的流动性,满足了贷款合理增长的需要。
银行间市场利率基本平稳 除了1月份受春节因素影响,银行间债券市场加权平均利率达到2.43%,以及4月份受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因素影响,银行间债券市场加权平均利率达到2.41%以外,其他月份市场利率处于较低水平。4月份以后银行间市场利率逐步下行,12月份银行间债券市场加权平均利率为1.88%。总体看,银行间市场利率基本平稳,没有出现大的波动。
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债券市场融资活跃,1-12月累计发行各类债券2.73万亿元,同比增加8 905亿元,增长48.3%。2004年商业银行开始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累计发行次级债861亿元。尽管股票市场比较低迷,1-12月份企业通过股票市场累计融资仍达到1503亿元,同比增长10.7%。12月末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发行161只,比上年末增加66只,基金总规模3 24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1%。年末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分别为1267点和3 068点。保险市场平稳发展,2004年保费收入4 318亿元,同比增长11.3%,年末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达到1.19万亿元。
外汇储备增加较多,人民币汇率稳定 受美元贬值和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因素的影响,外汇流入进一步增加。2004年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到6 099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2067亿美元,同比多增899亿美元。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为1美元兑换8.2765元人民币,继续保持稳定。
二、2005年货币政策展望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既要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要注意防止通货膨胀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2005年货币信贷预期目标是:狭义货币供应量和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15%,全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2.5万亿元。这一目标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有利于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进一步完善间接调控机制,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提高对宏观经济、金融运行前瞻性的分析和把握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更加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改善金融调控方式,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灵活运用利率杠杆,促进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 贯彻落实出台的利率市场化政策,指导金融机构优化利率期限结构,加强贷款风险定价,合理运用定价策略抑制高风险投资需求,防范金融风险,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信贷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发挥好信贷政策在加快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及时为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控制中长期贷款,切实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建设,加大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领域和企业产品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努力扩大农业贷款、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继续做好助学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信贷工作。规范和发展消费信贷,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促进农村消费信贷快速发展的有效方式。积极研究调控资金区域流动的政策措施, 切实改进农村金融服务。
加快金融市场发展,缓解间接金融压力 丰富金融市场工具,满足市场参与者的多样化需求。推动公司债券创新,扩大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规模,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一般性金融债券的发行,大力发展企业债券,积极发展资产抵押类证券。加快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进程,抓紧做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工作。继续大力培育金融市场的机构投资者群体。
加快推进金融企业改革,完善治理结构,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完善金融立法和配套改革,为金融运行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专栏
2004年利率市场化进展
2004年,利率市场化迈出了重要步伐,主要体现在:
1. 200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
2. 2004年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可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利率的加点幅度。
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步骤,有利于完善中央银行利率形成机制,逐步提高中央银行引导市场利率的能力;有利于理顺中央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资金利率关系,提高再贷款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度。
3. 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不再设定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考虑到城乡信用社竞争机制尚不完善,经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容易出现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的情况,因此仍对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但其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为基准利率的2.3倍。所有金融机构的人民币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保持不变,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允许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即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其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利率,可在不超过各档次存款基准利率的范围内浮动,存款利率不能上浮。至此,基本实现了对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实行下限管理、存款实行上限管理的利率市场化既定目标。
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一是使贷款利率更好地覆盖风险溢价;二是在金融生态逐步改善的过程中,使金融机构有能力利用利息收入弥补贷款损失;三是能够逐步培养我国金融机构的产品定价能力;四是依靠经济手段实现宏观调控中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放开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下限,一是促进金融机构加强主动负债管理,巩固资本充足率,防范资产过速膨胀的风险;二是使商业银行的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匹配更为合理;三是协调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关系。
4. 2004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在调整境内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的同时,决定不再公布小额外币存款2年期利率档次,改由商业银行自行确定并公布。外币利率档次的简化使商业银行拥有了更大的外币利率决定权。
5. 2004年1月扩大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贷款利率浮动情况监测系统建设开始启动,现已基本建立起两级利率报备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的贷款利率浮动情况报备和所有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数据汇总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负责辖内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情况报备和汇总上报工作。贷款利率浮动情况监测系统的建立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为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提供了参考,也为金融机构定价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