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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

字号 2004-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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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外汇管理以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加大外汇政策调整力度,加强国际收支监测,大力发展和规范外汇市场,加强外汇金融监管,切实防范国际金融风险,促进了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全年国际收支继续保持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双顺差”,外汇储备增长迅速,年末国家外汇储备达4033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1 168亿美元,是我国外汇储备增加最多的一年。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年末人民币汇率为8.2767元人民币兑1美元,比上年末上升了6个基本点。

  进一步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一是继续完善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建立逐笔核销、批量核销和总量核销三种分类监管模式,推广使用“出口收汇核报系统”。二是规范全国边境贸易外汇管理,扩大结算及核销的币种范围,引导边贸结算进入银行体系。三是进一步取消部分进口备案类别,提高凭保函办理的预付货款项下购付汇限额,便利企业经营。四是扩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地区。截至年末,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由原来的6个省(市)增加到14个省(市),试点地区境外投资购汇总额度达19亿美元。五是有选择分步骤开放证券投资,规范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外汇管理操作。截至年末,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中国证监会共批准境内11家商业银行为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托管人,批准10家境外机构投资额度共17亿美元。

  规范企业和个人外汇收支,切实满足经常项目合理用汇需求  一是允许国际承包工程、国际劳务等特殊企业全额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适应企业外汇资金运作需要。二是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中的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进行非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帮助跨国公司解决由于境外代垫或分摊产生的非贸易费用支付问题。三是提高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出境购汇指导性限额和携带外钞出入境的限额,扩大供汇范围。四是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允许外币信用卡境外消费后购汇偿还。五是规范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方便个人办理外币兑换业务。

  开展收汇、结汇专项大检查,进一步整顿规范外汇市场秩序  一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外汇指定银行收汇、结汇业务合规性的专项检查,及时处理违规操作,对投机性资金起到了威慑作用。二是正式实施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制度,初步建立了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在重点地区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捣毁有组织的“地下钱庄”和外汇黑窝点,严厉打击了外汇非法交易活动。四是制定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五年工作方案,促进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改进国际收支统计监测体系,积极培育银行间外汇市场  一是实现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二是修订并颁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完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建设。三是正式运行国际收支风险预警系统,按季对当前我国国际收支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四是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银行和业务范围,延长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允许双向交易。五是正式编制人民币多边和双边汇率指数,建立出口换汇成本监测制度,规范和完善边贸和外汇黑市监测,进一步健全汇率调控机制。

  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  2003年,国际金融市场变动加剧,美元大幅贬值。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以投资基准为核心,积极实施货币结构优化,合理调整资产结构和期限结构,拓展投资领域,加大投资分散力度,在安全、流动的基础上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同时,进一步完善决策体系,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信息化水平,为储备经营提供各种有力保障。

  支持香港银行试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  研究制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为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提供清算安排,便利两地经贸和人员往来,促进经济相互融合,引导人民币有序回流。

  顺利完成动用外汇储备向试点银行的注资工作  国务院决定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试点,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等为其补充资本金。年底,通过资产划拨、一次到位的办法,完成向两家试点银行的注资,对储备经营及国内外金融市场都没有造成任何负面影响。两家试点银行在国家注资后,全面启动了财务重组和内部改革,机制转换的步伐明显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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