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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

字号 2004-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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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2002年,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继续推进体制改革。一是调整组织机构,继续撤并无效和低效网点,对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有步骤地升级并完善其功能,以提高机构网点竞争力。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干部交流制度和行员等级制度。普遍推行公开竞聘,竞争上岗已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渠道。三是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原有工资制度,普遍推行新的岗位工资制,工资总额增长与经营绩效紧密挂钩,工资分配逐步向激励重点倾斜。四是积极研究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化改革的准备工作成果明显。此外,中银香港成功上市,为中国银行业引入全新的经营发展模式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内部管理方面,各行均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制度和办法。一是突出加强对信贷业务质量状况的实时监控,建立对单项业务、多项业务乃至经营机构的风险预警、停牌和整顿复业制度。二是健全涵盖全部信贷资产及其他各类资产的“全口径”质量管理体系,充分体现真实性和谨慎性会计原则,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三是健全规章制度,法律介入业务活动的环节进一步提前。开展依法合规大检查,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事先防范和依法合规工作力度明显加强。四是强化审计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五是加大案件查防工作,金融案件发案量和涉案金额均大幅度下降。

2002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经营实力不断增强,经营结构继续优化,效益显著提高;资产质量平稳回升,不良贷款比率显著下降;存贷款业务及中间业务发展迅速;科技开发与金融创新步伐加快,如:中国农业银行推出债券柜台业务、网上银行业务以及国际保理等新产品、新业务;中国银行推出中银债券指数,成为中国第一个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变动状况的指标,等等。

截至年底,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总额133 636亿元,比年初增加14 775亿元,其中,贷款总额79 510亿元,比年初增加9 848亿元;负债总额127 716亿元,比年初增加14836亿元,其中,存款总额111 318亿元,比年初增加14 909亿元;不良贷款比率21.41%,比年初下降3.95个百分点;全年实现利润230.27亿元,比上年增加46.77亿元。

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

1986年7月24日,国务院批准恢复设立交通银行。此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先后成立了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988年,深圳发展银行率先进入资本市场,至今已有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

199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在招商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试点,进一步推动中小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股份制商业银行抓住改革机遇,逐步建立灵活的管理机制和市场化管理模式。

1995年,中国政府决定在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在合并重组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同年2月,中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城市商业银行成立。截至2002年底,全国已设立城市商业银行111家。

1996年,中国第一家以非国有企业出资为主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民生银行成立。

200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江苏常熟、张家港、江阴三个市,在合并重组农村信用社基础上,分别成立农村商业银行。

在股权结构方面,1997年,亚洲开发银行入股中国光大银行。1998年9月,国际金融公司取得上海银行5%的股权;2001年,汇丰银行和上海商业银行相继入股上海银行。目前,上海银行股本结构中已有18%的外资股。2001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入股南京市商业银行,占股15%。外资的加入,使各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

2002年4月25日,浙江省8家城市商业银行发布《共同打造民营企业主办银行品牌》的行动宣言,声明在3年内,使8家城市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成为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以民营企业为服务主体的地方性商业银行。这表明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浙江省,中小商业银行已逐渐找准市场定位,对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目前,中国已经初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机构体系。中小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体系中一支富有活力的生力军,成为银行业乃至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化金融改革、健全银行体系、引进竞争机制、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建设等发挥了巨大作用。

截至2002年底,中小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4.16万亿元,存款总额3.39万亿元,贷款总额2.29万亿元。其中,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2.99万亿元;111家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1.17万亿元。

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

资金来源与结构  截至2002年底,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19 875亿元,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11.6%;比年初增加2589.1亿元,同比多增580.5亿元,增长15%,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5 547.2亿元,占金融机构储蓄存款余额的17.9%,比年初增加1710.8亿元,同比多增338.1亿元。

通过提高入股金额起点、增加职工持股份额、吸纳农村个体经营户投资入股等措施增资扩股,全年农村信用社新增股本金65.49亿元,资本充足状况有所改善。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增加260亿元支农再贷款,重点支持中西部及部分严重受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余额772.05亿元,比年初增加244.10亿元,缓解了支农资金不足地区农村信用社资金供应问题。

资金运用与信贷结构  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22 122.42亿元,比年初增加3 178.96亿元,增长16.78%。其中,各项贷款余额13937.7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0.6%,比年初增加1 951.1亿元,同比多增556.0亿元。全年农村信用社贷款增加额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的13.5%。

年末,农业贷款余额5 579.3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1%;较年初净增1 170.9亿元,增幅达26.56%,占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新增额的60%;农业贷款增加额占金融机构农业贷款增加额的99.4%,同比多增368亿元。其中,农户贷款总量迅速增长,年末农户贷款余额达到4237亿元,较年初增加1 088亿元,增幅为35%。

为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加大推广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和改进支农服务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年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745.7亿元,比年初增加419.2亿元,增幅128.4%;农户联保贷款余额253.3亿元,比年初增加134.7亿元,增幅113.6%。全国93%的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50%的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联保贷款;5128万户农户获得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858万户农户获得了农户联保贷款,合计受益农户5 986万户,占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51%。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一是推行各级法人机构理事长和主任分设,建立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内控机制,全面推行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大干部调整力度,实行公开竞聘。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劳动用工和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职务聘任制度,实行工效挂钩。三是完善信贷风险责任制度,落实不良资产清收责任,对新增贷款发放建立责任制。到期贷款收回率在90%以上。全年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148.68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下降7.26个百分点。四是严格财务管理,层层落实各项经营指标和财务收支计划。全年,全国农村信用社财务减亏增盈。五是加大案件防范和查处力度,通过建章建制,使农村信用社系统各类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均明显下降。

存贷款利率改革试点  2002年, 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中国人民银行在上年末进行利率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于9月下发了《关于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试点范围。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原则上可在30%幅度内上浮;个别民间借贷利率高的地方,浮动幅度可适当扩大,但最高不超过50%。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原则上可在70%的幅度内上浮;个别民间借贷利率高、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高、当地贷款需求旺盛的地方,上浮幅度可适当扩大,但最高不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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