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罚决字【2023】81-83号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备注

1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银罚决字〔2023〕81号

1.未按规定办理备案;
2.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3.违反独立性要求;
4.未按规定向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报送报告;
5.违反一致性原则;
6.未按规定管理评级业务档案。

警告,罚款600.99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11月7日

2

秦某朝(时任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银罚决字〔2023〕82号

对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警告,罚款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11月7日

3

黄某(时任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银罚决字〔2023〕83号

对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2.违反独立性要求。

警告,罚款9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