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书记谈“十四五”】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的深圳实践和思考

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邢毓静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指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形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也面临新的形势,需要因势而变,加快构建和持续强化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一、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对精准直达的金融支持需求更加迫切。中小微企业是我国最活跃的市场主体,其健康发展对我国就业稳定、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意义重大。融资难融资贵是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中的老问题,疫情发生以来,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处于产业链末端的中小微企业受到来自收入和成本两端的冲击,老难题加新冲击使其更为脆弱,经营恢复最为困难,对精准直达的金融支持需求更为迫切。

(二)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对金融支持高水平创新提出更高要求。《建议》在分析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时指出,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其中包括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出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多基础创新、更多原创创新、更市场化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这些都需要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和金融科技赋能机制更加完善。

(三)“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需要深化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推动内外循环相互促进。《建议》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并对“畅通国内大循环”和“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十四五”时期金融改革发展的着眼点,其中重要内容包括以内外循环相互促进为目标,进一步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深化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引进国际金融资源参与“双循环”。

(四)数字经济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供给。我国数字经济领域新业态新模式迅速涌现,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十四五”时期将是数字经济加速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新动力的关键期,数字化也成为我国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并将持续推动“数字中国”建设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数字经济时代的金融服务供给,提高金融普惠性,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二、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的深圳实践

(一)创新“深入社区园区”政银企对接机制,提升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精准性和直达性。以“揭榜挂帅”的形式,发动29家银行联合社区、物业、网格员、行业协会等,深入深圳全部11个区的74个街道、667个社区和66个园区“扫楼”,向超过3万家企业推送短信,摸清企业融资需求。召开政银企金融帮扶会,推动银企精准对接,并持续跟进督导。截至2020年末,累计对接中小微企业34306家,推动5714家企业获得贷款、金额167.24亿元,其中首贷率32.0%,信用贷款比例41.7%。

(二)支持金融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六部委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和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推动29个金融科技应用试点项目上线运行、8个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项目对外公示,引导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惠民利企”。推动深圳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揭牌。积极落实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助力高新技术企业缓解融资难题。推动辖内16家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推动保险机构与银行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为13家高科技类上市公司办理股权激励登记,惠及近2万外籍员工。

(三)支持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是推动跨境收支更加便利。稳步扩大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持续推进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高水平便利化试点范围拓展;稳妥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二是推动跨境融资更加便利。率先落地企业外债一次性登记改革试点;指导招商银行启动专项外债结汇试点,为中小微企业再开跨境融资新路径;推动36家实体企业集团设立跨境资金池,便利企业资金余额调剂和归集。三是推动个人外汇业务更加便利,积极为高端人才及中资企业海外员工提供一揽子汇兑便利。四是推动贸易新业态跨境结算渠道更丰富。推出“出口跨境电商直通车”, 2020年为跨境电商企业节约手续费7579万元人民币。首创“银行+外综服企业”出口收汇合作模式,推动银行支持外综服企业代办跨境电商出口收汇。

(四)率先开展数字人民币外部可控试点,强化数字经济时代的金融服务供给。在人民银行党委的统一部署下,2020年10月和2021年1月,分别开展“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和“新年欢购 福田有礼”活动,在全国率先开启数字人民币外部可控试点,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2020年11月,试点运用数字人民币发放“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补贴,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直达企业。

三、持续强化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的思考

(一)继续用好“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机制,继续完善金融支持创新机制。继续用好“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机制,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金融科技创新百花齐放,赋能实体经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便利高科技企业境外融资,优化对高科技人才的各项金融服务。

(二)继续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继续推进“负面清单”加“准入前国民待遇”为原则的金融对外开放。加快推进本外币跨境资金池和本外币账户合一试点,加快引入外资非银行支付机构,持续推进征信互联互通。在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选取经济金融往来密切的境内外城市,探索试点金融市场准入“单一通行证”机制和资本项目资金可自由使用,促进金融要素高效聚集、合理流动和金融市场融合发展。

(三)持续推进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和测试,加强国际合作。推进更大范围、更多主体、更多模式的数字人民币试点,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促进消费、稳企纾困、便利财政资金直达的作用,助推我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加强国际合作,通过法定数字货币解决跨境支付“成本低、效率高、风险低”不可能三角,提升跨境支付的便利性和普惠性。

(四)提升金融认知水平,提高金融政策触达率。从深圳实践来看,金融供给的可获得性也与需求端对金融政策了解不充分、金融认知水平有待提升有一定关系。需要通过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金融政策宣传力度,用好各类网络舆论阵地,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挥联动宣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