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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央行欧元反假措施和启示

 字号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2018-08-09 16: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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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德国欧元假纸币概况

  根据欧洲央行对流通领域欧元假币数量统计,近年来,欧元区假币数量整体呈增长趋势,德国区域的假币收缴量虽然每年增减不同,但是整体来看低于欧盟平均水平。

  表1、2013-2017年德国、欧元区假币情况一览表

年份

德国假币数量

欧洲假币数量

欧元区德国假币占比

2013

38811

670000

5.80%

2014

63269

838000

7.60%

2015

95357

899000

10.60%

2016

82150

684000

12%

2017

72900

693900

10.5%

  德国假币面值主要为20欧元和50欧元。2014年共发现假币6.3万张,平均每1万名德国居民持有7.8张假币,因假币造成的损失为330万欧元。2016年发现假币8.2万张,数量比2015年略有下降,平均每万名居民持有10张,损失420万欧元。2017年德国假币数量仍持续下降,共发现7.29万张,德国因假币导致的经济损失额为410万欧元。主要假币危害集中在偏好使用现金的零售领域。欧元假币造假技术不一,欧洲央行认为80%假币为专业造假,20%的造假技术比较低劣。

  二、德国欧元假硬币概念

  德国收缴的假欧元硬币数量不多,假欧元硬币各面额的占比情况为,80%为假2欧元硬币,16%为假1欧元硬币,4%为假50分硬币,其他面额硬币未发现假币。德国境内假币多由英国、法国、意大利、土耳其等欧盟成员国的游客带入。目前,德国2欧元硬币中每8万枚有1枚假币(英国每30枚1镑硬币就有1枚假币)。

  德国目前设计制造了新的带有塑料光环的纪念硬币,仿造的难度极大,但这种硬币的生产成本很高,比较适合于更高面额的硬币,未来可考虑替代小面额纸币。

  三、德国央行假币检测、收缴与反假培训

  (一)成立德国央行国家检测分析中心(NAC)。德国央行建立了美因茨国家检测分析中心,负责德国央行反假货币工作,分为假纸币、假硬币、残损币和分析报告四个工作组。主要职责包括假币类型分类、专家报告、假币法律咨询、假币检测和反假机具检测、残损币兑换标准管理、假币的安全保管、数据统计分析、反假培训和防止假币流通等。

  (二)完善假币收缴与管理。任何人在发现并快速检测假币后报警,警察在收缴假币后移送NAC 并按鉴定流程进行处理。收缴假币时由专家或警察收集客户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地址、电话和个人账户信息,便于及时找到客户。

  NAC鉴定假币流程包括:

  1.接收。检查实物与所附文件是否一致;

  2.登记。评估收缴信息真实性,在欧洲央行的假币监控系统(CMS)、德国央行假币管理系统(FMS)中进行登记;

  3.专家鉴定。对照现有假币类别进行归类,或创建新的假币类别,生成鉴定报告;

  4.存档。分类后的假币在需要提起诉讼时送交警察局,其他情况可以移交现钞部供培训使用,或移交其他国家中央银行进行检测。法律规定的安全保管期限是20年。德国央行建立了详实的假币样张库,按照欧元以及德国马克、美元等各类币种共建立了33000多种假币样张,其中欧元纸币5500多种。德国央行假币管理系统(FMS)实行开放共享,央行有录入、修改和读取权限,商业银行、警方则只有读取权限。

  (三)加强反假知识培训。德国央行认为阻截假币、停止假币生产、打击假币是央行、商业银行和零售商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德国央行面向银行柜员、现金处理人员、零售企业员工以及警察提供假币知识培训,其中法律规定银行柜员和专业现金处理人员有义务接受培训并通过相关测试。德国央行针对零售业设有专门的培训项目,60%零售业新员工都在上岗前接受假币培训,德国央行对警方设有面对面培训。目前德国央行在全国有170人的专职假币培训团队。2014年德国央行开展网络培训和测试,免费为银行专业人员提供无限次培训和测试,测试通过可获得具有防伪功能的合格证书。

  四、欧洲央行防伪反假机制

  (一)建立了假币分析中心。为打击欧元造假行为,欧洲央行采取了加强培训、增强防伪能力、有效监控假币并报告、与执法机构合作和强化法律制裁等多种措施。欧洲央行要求各成员国央行及时将假币信息和假币案件进行通报,建立了假币分析中心,对欧元印刷和复制技术进行跟踪监测,对收缴的假欧元进行分析。同时建立假币数据库与欧洲刑事警察、各欧盟成员国央行信息共享。

  (二)注重欧元区反假货币的国际合作。为加强反假币的国际合作,欧洲央行加入了中央银行伪造防治小组(CBCDG),在CBCDG 框架下与其他国家中央银行、信息技术行业联手打击假币。欧元体系内部反假合作比较紧密,欧洲央行设立了欧洲假币分析中心(CAC),各欧元区成员国均设有国家检测中心(NAC)。各国NAC 的假币管理系统(FMS)与欧洲央行的假币监控系统(CMS)联网,实现假币最新情况信息交换。德国央行按欧洲央行统一框架开展防伪和反假数据处理和分析。

  (三)重视防伪组织、货币生产及防伪措施的管理。目前欧盟成员国都建立了国家检测中心,依照统一标准并按种类分析假币特征,包括数量、面额、印刷技术、冠字号码的特殊性、作案地点等,并进行分类记录分析。同类伪造无论张数多少、伪造人多少都属同一分类。一般假钞在各国国家检测中心完成,仿真度高的要送CAC。假钞分析信息由各国共享。在欧洲,使用假币将被处以4 年以下监禁和12万欧元以下罚款。如果发现假币来自有组织犯罪,罚款额度将提高到36万欧元以下。

  五、对我国反假工作的启示

  (一)加强合作与交流,建立涵盖防范、管理、打击、宣传等方面的多位一体反假工作体系。完善以加强防伪技术设计和培训为重要手段的防范措施。借鉴欧元发行的硬币塑料光环等技术,加强防伪技术国际合作,提升人民币印制质量,推广和宣传不宜流通人民币标准、机具鉴伪技术规范等。组建、推广反假货币宣讲团,发挥宣讲团“杠杆”作用。提高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人员的业务素质,把好假币鉴定总关口。从制度层面研究确定必须参加培训的人员范围,利用网络技术开展免费防伪反假网络培训、测试和证书发放,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货币鉴定专家库,推动防伪、反假的专业化。

  (二)以强化职责落实和监督两个环节来加强管理。借鉴德国央行管理经验,推动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零售商户和公众共同阻止假币,加强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零售商户从全额清分、柜面支付管理、机具检测、人员培训等的监督。

  (三)完善假币管理基础信息系统和数据分析。完善假币管理信息系统,补充完善假币使用者或制假贩假者相关信息、假币样张信息等,把握信息源头,建立假币数据分析机制,完善假币案件通报、印刷和复制技术的跟踪监测和假币类别分析。按照共享原则,建立与公安部门假币打击和处理信息共享机制。

  (四)进一步健全反假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完善三个子系统:由金融办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参与的行政系统,加强领导,营造氛围;由公安机关牵头,相关执法部门参与的执法系统,加强打击力度,加快假币案件侦破和审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由人民银行牵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的防御系统,把好假币堵截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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